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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重劃非屬一般開發行為
不應強制要求辦理出流管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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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重劃非屬一般開發行為
不應強制要求辦理出流管制計畫

今天上午,超明針對苑裡鎮石鎮農地重劃區涉及出流管制經費補助案,邀集相關單位研議。超明認為農地重劃跟一般的非都市土地開發及市區重劃等開發行為不同,農田、水路本身已具有涵養水源、在地滯洪的效果,不會有排水至臨地的問題,不該強制辦理出流管制。當初在修正水利法時沒有全盤考量,誤將農地重劃視為一般開發行為,造成目前的困境。

政府口口聲聲說要照顧農民,強制辦理出流管制反而增加農民負擔!這部分,超明會提出修法,請水利署等相關單位支持,共同努力,照顧農民。

建議的結論有兩點:

一、農地重劃應非屬一般開發行為,請經濟部水利署研議修訂水利法相關規定,排除農地重劃應辦理出流管制。

二、於水利法修訂前,請行政院農委會農田水利署補助本案出流管制計畫相關經費,以利內政部及苗栗縣政府依程序辦理後續重劃作業。

#農民事不可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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